1月27日至29日,昌吉市法院法院院長帶頭,協(xié)同昌吉市派出所、昌吉市人民法院、昌吉市公證機關、昌吉市銷售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昌吉市環(huán)境保護局、昌吉市消防救援中隊、昌吉市環(huán)衛(wèi)局,創(chuàng)立集中化消毀假冒偽劣產品酒、灌裝機等消毀行動工作組,對人民法院結案移交實行的假冒商標罪罪、市場銷售假冒商標罪的產品罪、市場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四起案子中的涉案人員物件開展集中化消毀。本次消毀行動不斷3天,共集中化消毀假灑7噸、包裝材料及賣假專用工具。
“消毀行動正式開始!”1月27日10時左右,伴隨著昌吉市法院黨組副書記孟兆軍一聲令下,消毀行動運行,行動組兵分六路,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流程進行消毀工作中。
第一組承擔1號倉庫內罰沒款的仿冒純糧酒開展遷移,先由公證員開展逐一核對后,法院執(zhí)行工作人員將一箱箱純糧酒搬離,別的工作人員逐漸拆卸包裝,將仿冒純糧酒倒進桶裝里,20多個桶裝放滿后,將桶裝運到污水處理站開展消毀、酒瓶子所有運到玻璃廠開展消毀、將不法生產制造的酒盒包裝、包裝木箱、商標logo標志等壓碎裝包運到紙箱包裝廠壓碎消毀;第二組承擔對2號倉庫罰沒款的仿冒純糧酒開展遷移……
消毀工作中依照提早設定好的計劃方案井然有序地開展著,昌吉市法院法院院長廳長丁曉娟在本次行動中出任總指揮長。因為仿冒純糧酒必須倒進桶裝后統(tǒng)一消毀,公安干警、清潔工人、人民法院法警都爭相進入到消毀工作上,只看見有些人拆包裝、有些人承擔將水瓶里的酒倒進桶裝里,有些人將酒瓶子集中化放一起,大伙兒緊密配合。
本次消毀的純糧酒、白酒禮盒裝、商標logo等系昌吉人民法院審判的四起侵犯知識產權案子中所扣留,此案中賣假犯罪團伙生產銷售的仿冒白酒品牌,因為應用的全是回收利用的真水瓶,專業(yè)生產制造的外包裝盒、合格證書、二維碼標志等,模擬真實度十分高,口感相仿,非鑒酒內行人無法辨別。2021年3月,夏某等人因犯市場銷售假冒商標罪被昌吉市法院被判刑期5年,收走自動灌裝機、各種仿冒純糧酒。
1月28日,昌吉市法院執(zhí)行局工作員將人民法院罰沒款的11噸空缺酒玻璃瓶子分次運輸至玻璃廠消毀。
1月29日,昌吉市法院執(zhí)行局工作員將不適合解決的作假酒專用工具送至廢棄物廠開展輾壓掩埋解決。
假冒偽劣商品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安全性,昌吉市法院依法辦案、嚴格監(jiān)督,對假冒偽劣商品零容忍,果斷不許假冒偽劣商品提升實行階段的法律法規(guī)防御,讓法律法規(guī)真真正正變成人民人身安全安全性的保護神。
下一步,昌吉市法院將持續(xù)堅持不懈以人民為中心,充分運用審理職責,進一步加強實行幅度,依規(guī)嚴厲查處市場銷售假冒商標罪的刑事犯罪,構建法制化經營環(huán)境,維護“舌尖上的美味”的安全性,不斷提升群眾的幸福感、滿足感、歸屬感。